使用須知
• 憑此券在有效期內到香港全線任何一間「譚仔雲南米線」分店,即可換領價值港幣$50之餐飲食品(以原價計算)。
• 此券有效期由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11月30日(包括首尾兩日)。
• 如惠顧金額高於港幣$50,必須支付餘額;如惠顧金額低於港幣$50,將不設任何找續。
• 此券不可兌換現金,除飲品加配優惠及學生優惠之外,不可與任何面額之現金券、或/及其他優惠(包括經譚仔手機應用程式換領的獎賞)同時使用。
• 請於結帳前出示此券,開具收據後則無法於相關訂單使用此券。
• 此券可用於支付閣下訂單應付的附加費,例如外賣餐具或外賣容器的附加費,詳情請留意餐牌及店內告示/宣傳物料。
• 此券不適用於任何經譚仔雲南米線手機應用程式點餐之外賣訂單,及外送平台的外賣自取或外送服務。
• 此券只可使用一次,如有任何損毀、遺失或被竊,將不獲補發。
• 如有任何爭議,同心飲食有限公司(即「譚仔雲南米線」)及「好賞買」購物平台保留最終決定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