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須知
(每張訂單可使用4張餐飲券)
1. 憑此券在有效期內到香港全線「沙嗲王」及「白咖喱公司」分店(不適用於又一城 Black & White),即可換領價值港幣$50之餐飲食品(以原價計算)。
2. 此券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(包括首尾兩日)。
3. 如惠顧金額高於港幣$50,必須支付餘額;低於港幣$50恕不找續。
4. 此券適用於堂食,不適用於任何經沙嗲王手機應用程式點餐之外賣訂單,及第三方外送平台的外賣自取或外送服務,每張訂單上限可使用四張。
5. 此券不可兌換現金,不可與任何其他現金券、優惠券或/及其他折扣優惠同時使用(包括沙嗲王會員手機應用程式內所有現金券及優惠券)。
6. 此券只可與「好賞買」平台優惠疊加使用,一經使用即不能享有沙嗲王會員手機應用程式消費現金回贈。
7. 請於結帳前出示此券,開具收據後則無法於相關訂單使用此券。
8. 此券限用一次,如有任何損毀、遺失或被竊,將不獲補發。
9. 如有任何爭議,沙嗲王有限公司及「好賞買」購物平台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10. 此現金券購買後不設取消,更改或退款。逾期不設退換。